新余局与消协建立投诉和解对接通道
2010-03-16来源:
本报讯(江西记者周璟丽通讯员宪章)3月7日,江西省新余市邮政局与市消费者协会签订了有关建立消费者投诉和解对接信息通道的协议。通过这一通道,邮政企业接收市消协受理的消费者对邮政服务的投诉,并全力配合市消协开展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以强化邮政企业的自律意识和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最大限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对邮政服务的投诉。
协议规定,在接到市消协转来的消费者投诉后,邮政企业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市消协;在接到市消协的督办通知后,邮政企业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消费者进行沟通,5个工作日内反馈和解情况;10个工作日内未能与消费者达成和解的,邮政企业应向市消协发出调解请求,并充分尊重、接受市消协的调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