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附于海关的清代邮政 -凯发k8官网

依附于海关的清代邮政

蒋波2015-02-13来源:中国邮政报


反映清代邮差的明信片。

  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相继被迫签订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国又丧失了大批权益。在邮政方面,《中英天津条约》规定“大英钦差大臣并各随员等,皆可任便往来。收发文件、行装囊箱,不得有人擅行启拆。由沿海无论何处皆可送文,专差同大清驿站差使一律保安照料”。加之“机会均等,利益均沾”的原则,这意味着清政府必须承担起保护各国驻华使馆信差自由来往的任务。起初,清政府将这些邮件事宜交由总理衙门负责,由总理衙门转交驿站代寄。1865年,海关总税务司署由沪迁京,海关往来文件也援例送至总理衙门代为寄送。时任海关总税务司的英籍雇员赫德早就想插手中国邮政事业,这一招正合他的心意。

  1866年起,赫德在总税务司署添设了邮务办事处,并在北京、上海、镇江、天津海关先后设立邮务办事处。次年,赫德公布了邮件封发时刻表和邮寄资费,收寄范围限于使馆文件和海关本身公私信件。年底,邮务办事处扩大了收寄范围,开始在天津接受外国侨民的洋文信件。这样,海关兼办邮政的雏形开始出现,这也是清末近代邮政的发端。

  1875年,清政府派北洋大臣李鸿章为全权代表,辅以赫德为助手,同英国公使威妥玛谈判。在签订《烟台条约》前,赫德曾向威妥玛表示“如邮政亦可视为该条约范围之内,总理衙门即可核准(由英人)创办全国邮政”。可惜威妥玛没有采纳赫德的建议,此案草草了之。但赫德的说法却得到了李鸿章的认可。1878年,在李鸿章的支持下,海关总税务司署在“通商口岸及就近地方,设立送信官局”,开始试办邮政。

  为了确保各地送信官局的正常运作,受赫德委托,海关总税务司德籍雇员德璀琳同上海工部局达成协议,“该局同意在上海分送经北方各口岸海关和北京发送上海的邮件”。德璀琳又与招商局、怡和轮船公司和太古轮船公司商定了免费优先带运海关邮件办法。同时,李鸿章也下令中国海军,将各军舰离港时间,一一事前通知当地海关,以便海关能利用中国军舰免费带运邮件。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第一套邮票也在此时诞生了。这套邮票由上海海关造册处印制,全套分三枚,即1分银(绿色)、3分银(红色)和5分银(黄色),票幅24.5毫米×27.5毫米。邮票以龙为主图,故名大龙邮票。票面还标有大清邮政局字样和英文china。

  1880年1月11日,德璀琳又在全国海关系统内建立一套邮政机构“海关拨驷达(即英文post的音译)局”,统一华洋信件业务。到1896年,全国24处设有海关的地方,基本上都已开办海关邮局。这就是海关邮局的试办阶段。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