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依法治企建设新征程
——《新疆区邮政公司依法治企实施办法》诞生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决定,对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新的要求。新疆邮政审时度势,迅速行动,积极起草依法治企纲领性文件,在省级邮政单位层面带头推进依法治企工作。《新疆区邮政公司依法治企实施办法》的出台,必将为新疆邮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政公司一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新疆邮政三大板块23个代表团的137名职工代表一致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新疆区邮政公司依法治企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很多专家认为,《实施办法》的出台必将为新疆邮政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型发展,实现科学、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做依法治企的自觉推动者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新疆邮政的法治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2014年11月19日,新疆区公司按照新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新疆区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王俭撰写宣讲稿,为区公司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全体管理人员作了题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加快法治新疆建设进程》的宣讲报告,提出了结合新疆邮政实际,加快依法治企顶层设计,尽快制定《新疆区邮政公司依法治企实施办法》的要求。
“我们必须适应政策变化,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企,努力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企业法治环境。”在谈到为什么要制定依法治企实施办法时,王俭这样说。
做依法治企的积极实践者
新疆区公司法律事务室在起草《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对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精神及邮政企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企业管理知识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新疆区公司先后召开6次会议对《实施办法》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公司领导对《实施办法》的总体思路、框架结构、企业内部管理部分等给予了具体指导。新疆区公司法律事务室经过10余次修改,最终形成《实施办法》讨论稿。
2014年12月10日,新疆区公司召开《实施办法》专家评审会,邀请新疆财经大学法学教授李宇立、央企资深法律顾问戴志春、新疆邦本律师事务所主任简洪涛及知名律师李风参加评审会,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戴志春说:“新疆区公司在中央和自治区相关决定及意见出台后,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启动依法治企公司纲领性文件起草工作,充分说明了新疆区公司领导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贯彻中央精神的使命感、落实工作的创造性,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实施办法》充分考虑了新疆区公司的实际工作以及业务特点,紧密结合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体现了外部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求的有机结合。”
做依法治企的有效落实者
《实施办法》分为4个部分、15个章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建立统一有效、全面覆盖、内容明确的制度准则,完善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规章制度体系。二是强化科学管控。以业务、预算、资产、资金、工程、采购、合同、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关键管理环节为重点,以合规合法为目标,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实现行为有规范、工作有程序、考核有标准、执行有力度,强调制度的执行与落实。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落实责任,严肃奖惩。及时发现和分析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可能引发企业或个人违规、违纪等倾向性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和相应对策,使各管理主体按规履职、制度执行严格有效、全员合规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和按章行事成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行为自觉。
“我们制定了依法治企实施办法三年规划,2015年是建章立制年,2016年是贯彻实施年,2017年是检查验收年。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体系,着力开展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形成一部企业内部的适时、完备的规章制度汇编,并保障其有力执行。目前,我们已梳理出自1999年至2014年11月新疆邮政277个规章制度中的104个规章制度。”新疆区公司法律事务室负责人说。
伴随着《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新疆邮政依法治企建设的新征程已经开启。